一、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理由
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通常基于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比如犯罪嫌疑人身体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定期就医治疗,在此情况下,检察院考虑到其人身危险性较低,为保障其基本人权及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可能会决定取保候审。又或者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且悔罪态度良好,检察院经综合评估认为对其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侦查、起诉等工作,也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二、检察院不予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
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这类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大,不适合取保候审。
二是犯罪嫌疑人系累犯、犯罪集团主犯,因其再次犯罪可能性较高,对社会有潜在威胁。
三是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表明其有妨碍诉讼进行的可能,不予取保。
四是可能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打击报复的,为保障相关人员安全,不适用取保候审。
五是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此类情况不满足取保候审条件。
三、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若不符合这些条件,检察院可不予批准。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
另外,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重新提请逮捕时,检察院也会不批准取保候审。
当探讨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理由时,除了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要遵守一系列规定,若违反规定,检察院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取消取保候审。另外,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在期限内案件需要完成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如果在这期间证据收集情况发生变化,检察院也可能重新考量是否继续取保候审。你是否遇到了涉及检察院取保候审相关的难题呢?要是对取保候审的后续规定、期限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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