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兼得吗
在法律上,故意伤害罪赔偿与工伤赔偿一般是可以兼得的。
故意伤害罪赔偿属于侵权责任赔偿范畴,由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工伤赔偿则是基于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给予的赔偿,涵盖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等。
二者并不相互排斥,因为其法律关系和赔偿依据不同。例如,在工作中因他人故意伤害致伤,既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故意伤害的赔偿责任,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但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不得重复主张全额赔偿,避免不当得利,通常以实际支出为限进行扣除。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这两种赔偿。
二、故意伤害与工伤赔偿兼得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故意伤害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除医疗费用外,工伤职工可同时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故意伤害获赔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故意伤害获赔后,一般仍能主张工伤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劳动者因第三人的故意伤害遭受人身损害,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受害者可获得双重赔偿。故意伤害的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的法律基础不同,前者基于侵权责任,后者基于工伤保险关系。
例如,员工在工作场所因第三人故意伤害受伤,既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赔偿,也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不过,医疗费等实际损失通常不能重复赔偿。
当探讨故意伤害罪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兼得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二者能否兼得外,还有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若二者可以兼得,赔偿的顺序也是大家关心的。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通常有其固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而故意伤害罪赔偿需等待司法程序的推进。另外,赔偿的项目可能存在重合部分,例如医疗费,在兼得时是否会有相应的扣除规则等。如果你在工作中遭遇故意伤害事件,面临着赔偿方面的困扰,对赔偿顺序、重合项目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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