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能否可以撤回
刑事案件是否能撤回分情况而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案件,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况。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等同于案件撤回。
但到了审判阶段,一般不能随意撤回。不过,如果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案件中,若存在法定情形,如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总之,刑事案件撤回需依据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形,遵循相应法律规定。
二、刑事案件撤回后还能否重新起诉
刑事案件撤回后能否重新起诉,需分情况而定。
若为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之后又有新的事实、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可重新起诉。
若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撤案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可以重新启动侦查程序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撤回起诉后,若发现新的事实、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过,对于经人民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案件撤回后还能重新立案吗
刑事案件撤回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立案的。
对于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之后若有新的事实、证据,自诉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撤案后,如发现新的事实、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可以重新立案侦查。不过要遵循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但如果是基于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等法定原因撤案,之后又无新事实、证据而想重新立案,通常较难获得支持。
当探讨刑事案件能否可以撤回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方面,即便案件能撤回,刑事和解中的赔偿问题也是关键,比如赔偿金额的确定、支付方式等,若赔偿不合理或未履行,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另一方面,若刑事案件撤回后又发现新的证据或事实,案件可能会被重新启动。这其中的程序和规定较为复杂。如果你对刑事案件撤回后的赔偿安排、重新启动程序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要点,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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