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如何归属抚养权
在审理涉及儿童抚养权问题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子女的监护人及抚养方式:
1.对于未满二周岁的婴儿,通常情况下会判归母亲直接抚养。
然而,若在此期间女方存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形,如患有难以治愈的感染性病症或其他严重疾病、经济贫困无法提供良好抚养条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子女正常生活的原因等,则可以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2.对于年满二周岁至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有权提出抚养请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是否接受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因素失去生育能力、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的影响、以及父母有无其他子女等因素。
3.对于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做出判决前需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愿。
这是因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他们的意见也应该被尊重和考虑。
二、离婚时另一方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保持联系、亲情交流。协助义务方应积极配合,若拒绝履行协助义务,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利益、双方实际情况等来确定具体探视安排及处理中止、恢复探视等问题。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有如下规定:
抚养费的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数额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给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变更: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子女患病、上学等导致实际需要增加,或给付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费数额。
在探讨离婚孩子如何归属抚养权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取得抚养权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视权该如何合理安排,这关系到孩子能否得到完整的亲情关爱。另外,随着孩子成长及生活成本变化,抚养权确定后的抚养费变更问题也不容忽视。倘若你在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上仍存疑惑,或者对后续探视权、抚养费变更等事项不清楚,不用担忧,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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