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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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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1772人看过
导读:在判定开设赌场罪时,关键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像建立赌博网站、接收投注、公开进行赌博、代理投注以及分红等这些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里,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比如赌场的规模大小、赌资的数量、参与赌博的人数、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以此来精确判断定罪情节的轻重程度。
开设赌场罪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开设赌场犯罪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如果以谋取盈利为主要目的,并存在着建设赌博网站和接收赌客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公开提供给他人进行有组织的赌博活动、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并直接接受投注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分红收益等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那么这都将被认定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开设赌场”犯罪行为

其次,在实际司法实践当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还需要全面权衡和考量涉案赌场的规模大小、赌资总额、参赌人员数量、违法所得金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从而进一步精确地确定其犯罪情节的严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成立条件是哪些

触犯开设赌场之律条所需达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必须确认确实实施了开设赌场之违法行为,如搭建赌博网站、提供赌博场地等;

其次,开赌场者必须是以获取经济利润作为其主要动机,也就是具营利之心;

最后,所涉赌场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持续性特征,而非偶发或短暂的赌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最长能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若其行为性质较为恶劣、涉及情节重大者,将面临最高为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关于此类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而定。通常而言,对于那些实施了开设赌场行为的犯罪分子,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如果犯罪行为中出现了一些严重的情节,例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了三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超过了三十万元;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超过了一百二十人;以及在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的服务,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了三万元以上等等,那么这些犯罪分子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罪判定要点:以盈利为目的,含建赌博网站、接收投注、公开赌博、代理投注及分红等行为均属犯罪。司法实践中,还综合考虑赌场规模、赌资、参赌人数、违法所得及社会危害,精确定罪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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