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金额标准是多少元以上
从个体层面来看,若行为人所涉及的非法吸纳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所属单位的此类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便已触及到相关的立案追诉标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所带来的危害极其深远,它不仅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同时也对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侵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资金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关于非法集资活动中对金额规模的界定标准,依据不同的案情其具体要求亦会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个人实施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若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而对于单位所实施的同类行为,若涉及的金额则需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集资金额多少才算巨大诈骗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个人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对于单位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同样也将被判定为“数额巨大”。非法集资诈骗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非法集资的认定与惩处,将会全面权衡集资手段、受害者群体、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非法集资危害大,个体非法吸纳公众存款20万以上,单位涉及金额100万以上即达立案标准。这不仅扰乱金融秩序,更侵害投资者权益。必须严厉打击,保护金融安全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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