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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代收代付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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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684人看过
导读: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代收代付款项这种行为看起来能让资金流转更方便,也能帮着赌场运营。但实际上,它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违背了我们的道德观念。从法律角度来看,就算不是赌场的主要成员去做这些事,也属于共同犯罪的一部分。因为这种行为助长了非法活动,所以很有可能会被判定有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开设赌场罪代收代付是否构成犯罪

一、开设赌场罪代收代付是否构成犯罪

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中的代收代付款项行为,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在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中,这类行为通常发挥着协助推进的重要角色,为赌场的资金流动环节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性,从而提升了赌场的运作效率以及保持稳定经营的可能性。

然而,此类行为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严重违反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公共道德规范。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剖析,即使并非直接参与开设赌场的核心人员,但只要涉及到代收代付的行为,同样可以视为共同犯罪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警察录口供的方式

警方在针对涉嫌开设赌场罪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录音口供采集过程中,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客观详实、全方位覆盖以及精细入微的原则。

首先,他们将明确表明自己的执法者身份并向嫌疑人详细阐明其应享受的权益与承担的责任。

其次,为了解清楚开设赌场这一事实的全貌,警方将会对嫌疑人开展全方位的问题追问,例如赌场的建立日期、设点位置、运营模式、参与员工的职务分配及盈利状况等等。特别关注的焦点将集中于嫌疑人在赌场中所担任的角色、具体的行为轨迹以及是否涉及同伙共謀等关乎定罪量刑的关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的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三、开设赌场罪河南量刑怎么计算刑期

在河南省,对于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法院在进行量刑时会全面地权衡考量罪犯所实施的行为的具体事实、案件的本质特性、案情的实际情况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一般而言,若开设赌场的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样需要缴纳罚金。举例来说,若涉及到的赌资数额、参与赌博的人数、非法所得等方面的数量较大,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情节严重。

然而,如果涉案者属于初次犯罪,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赌资规模较小、参与赌博的人数不多、非法所得较少等等,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较轻的刑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代收代付款项于开设赌场中,虽便利资金流转、助推运营,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背公德。法律上,此类行为即便非赌场核心成员所为,亦构成共同犯罪的一环,因其助长了非法活动,故极可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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