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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如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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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923人看过
导读: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关键在于以下几点要素: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其需要具备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意图,这种意图常常以私吞、随意支配或者携款逃离等形式显现出来。其次是欺诈手法的使用。诈骗者经常会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夸大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方式来非法融资。第三点重要因素是集资款的具体用途及流向。
集资诈骗罪如何成立的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成立的

对于非法集资诈骗罪的确立,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核心要素进行考量:

第一个关键因素是行为人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故意。这种主观故意通常表现在行为人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者占据募集到的资金,例如私自将这些非法募集来的资金占为己有,或者对其加以肆意挥霍,甚至携款潜逃等等。

其次,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所采用的诈骗手法也是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重要依据之一。行为人往往会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捏造不实情况或者刻意隐瞒真实情况等方式,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最后,集资款的实际用途以及最终流向也成为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果行为人将非法募集来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逃匿,或者将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集资款的筹集规模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严重不符,那么就很可能导致无法偿还集资款,从而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而单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金额则需要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的表现情形是什么

(1)其行为涉及携带巨额集资款项潜逃规避责任;

(2)过度挥霍集资金额以致集资款项无法全数偿还;

(3)擅自利用集资资金从事非法及犯罪活动,导致集资资金无法如数归还;

(4)实施其他包括但不仅限于欺诈在内的不当行为,不仅拒绝对集资款项进行归还,甚至有可能直接导致集资款项无法被全部收回。《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2亿量刑标准有几种

集资诈骗罪之涉及的杠杆价值若是高达2亿元,无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根据我国现行之刑法法律所赋予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他人资金为明确目的,通过运用高明且令人不易察觉的欺骗手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这种情况下的涉案金额若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或存在其他相关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由相关司法机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处罚或被终生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然而,司法机构在判决事例时,不仅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方式及其造成的后果等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考察分析,同时也会考虑他们是否有自首立功赎罪等积极悔过表现。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且承认所犯错误并愿意接受法律处罚,这很可能在其量刑过程中得到法官的相对宽容对待。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债务数额,判刑起点势必会相应提高。

非法集资诈骗罪考量包括:主观故意占有或挥霍资金,诈骗手法如编造虚假信息,以及资金用途不当。若用于个人消费、逃匿或违法犯罪,或金额超过法定标准(个人十万,单位五十万),则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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