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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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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12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诉讼立案前,有些人会选择把财产偷偷转移走,这种行为容易被认为是在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如果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刑事赔偿,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行动,把这些财产追回来。要是被法院追回了财产,那还好说。要是这些财产被用来抵扣了罚金,那可就亏大了。不仅如此,这些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能会成为不利证据,在量刑的时候,法官可能会把它作为加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刑事案件立案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刑事案件立案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假如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案件在作出立案决定之前,涉案人员有做出明显的财产转移行为,这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裁定为故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表现。若该财产转移之举正是出于规避潜在的刑事赔偿责任的目的,那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极有可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追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此外,这样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作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因素,并在量刑阶段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加以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的吗

刑事案件立案了以后,就不太能自己把它给撤掉了哦,只有那种可以自己告状的案件,或者警察认为这个案件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话,那才能撤案:

首先就是这个事情其实挺小的,没什么大问题,警方觉得不构成犯罪;

其次就是这个人犯的错误,已经超過法定可以追查他的時限了;

再有就是特赦令赦免了他的刑罚;

然后如果这个犯罪行为,本来应该通过法院来判决,但是你没有跟法院说这件事,或者你又撤回起诉了,也没办法;

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死了,那么这个案子就自然结束了;

最后也是最特殊的情况就是,根据法律,这些人本来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立案后如何撤销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销案件的途径会根据案情性质、审理阶段以及具体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若公安机关管辖并立案调查的案件,出现特定情境下,可以批准撤销:1.行为情节微小且无严重危害性,按法理标准不被认定为构成犯罪;2.针对犯罪行为的追究时限已经超过履行期;3.已按照大赦命令免除刑罚责罚;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有受害者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6.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样地,若检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符合以上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亦可由检察机关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撤销刑事案件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刑事诉讼立案前,涉案人员若显著转移财产,易被视为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若此举旨在规避刑事赔偿,法院或将采取行动追回财产。此举不仅可能遭法院追回财产,还可能作为不利证据,在量刑时成为加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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