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抢劫罪中的暴力和胁迫如何界定

抢劫罪中的暴力和胁迫如何界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2028人看过
导读:抢劫犯罪中的“暴力”和“胁迫”,都是指对被害人施加的强烈攻击或强制行为。“暴力”主要是通过殴打、捆绑等手段,让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而“胁迫”则是通过即时的暴力威胁,让被害人感到恐惧,从而不敢反抗。这两种手段都是直接针对被害人实施的,具有现场性和强制性。另外,“胁迫”还需要让被害人确信,如果不顺从就会遭受暴力。
抢劫罪中的暴力和胁迫如何界定

一、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如何界定

在抢劫犯罪中,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被害人的人身施加的具有强烈攻击或者强制性质的行为,例如殴打、捆绑、禁闭以及其他形式的身体伤害,这些都有可能有效地遏制被害人的抵抗能力。

而“胁迫”则是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即时且明确地使用暴力为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强制,从而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不敢采取任何反抗措施。

但是,无论是暴力还是胁迫,其形式都需要直接作用于被害人身上,并且具备现场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至于胁迫,它还需要具备当场实现的可能性,让被害人深感如果不顺从,立刻便会面临暴力侵害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犯罪中,“暴力”指对被害人实施的强烈攻击或强制行为,如殴打、捆绑等,削弱其反抗能力;“胁迫”则是以即时暴力威胁,迫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 两者均直接作用于被害人,具有现场性和强制性,胁迫还需让被害人确信不顺从即遭暴力。

二、抢劫罪中的共犯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案件中的共犯者,假如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仅仅发挥了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话,那么法院便可考虑对其实施从轻、减轻处罚至免予刑事惩罚等不同程度的宽大处理。

而对于那些属于被胁迫参与到此犯罪活动当中去的个体,司法机构则应该根据他们的具体犯罪情节,实行相应程度的宽恕甚至免于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抢劫罪中的二次开庭怎么判

关于抢劫罪二次开庭后的判决结果,其主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首先,审理该案的法官将对全案所有证据进行全面而细致地梳理和分析,其中包括被告人的供词、目击证人证言以及物证等等。紧接着,他们需要结合被告人所实施的抢劫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作案手法、违法所得数额、是否导致人员伤亡和被告人有无累犯犯罪记录这些要素来全面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二次开庭时突然出现了新的证据材料,那么这无疑将会对量刑产生重大影响。通常情况下,抢劫罪的量刑起点定格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附带罚金惩罚。然而,若存在诸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之上进行抢劫以及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等累加情况,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要另外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最后,法官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刑范围内慎重作出公正的裁决。

抢劫犯罪中,“暴力”指对被害人实施的强烈攻击或强制行为,如殴打、捆绑等,削弱其反抗能力;“胁迫”则是以即时暴力威胁,迫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 两者均直接作用于被害人,具有现场性和强制性,胁迫还需让被害人确信不顺从即遭暴力。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