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在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之后,有关部门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情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若案件在侦查程序结束后,被认定为被取保候审者并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或应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对该案件予以撤销,并依照法定流程作出不起诉裁决或是宣布被告人无罪。倘若调查过程中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则应当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查起诉。经过检察院依法审核后,如发现嫌疑人确实负有刑事责任,便会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解除取保候审后,部门依法审查案情。若被取保者非犯罪嫌疑人或免刑事责任,案件撤销,作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若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则移交检察院起诉。经审核,若嫌疑人确有刑事责任,检察院将提起刑事诉讼。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解除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因两种情况而产生:
首先是在涉及到被取保候审者的案件中,查明其行为未构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
其次是当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时。
此等具体法律依据乃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授权の律师乃至其他辩护人均认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超出了合法期限,那么他们便享有权利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身份证吗现在
关于提请取保候审时是否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原件,须依实际情形而定。通常情况下,在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事宜时,可能会根据需要,要求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身份登记信息以供查证有关事实情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提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若家庭成员自愿担任保释责任人,则往往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便确保其身份以及具备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得到证明。然而,若是仅涉及需要通知家庭成员等程序性事项,那么只需提供家族成员的身份信息即可,无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综上可知,无法一概而论,应依据事例独特情况与办案机构之具体需求加以明确。
解除取保候审后,部门依法审查案情。若被取保者非犯罪嫌疑人或免刑事责任,案件撤销,作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若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则移交检察院起诉。经审核,若嫌疑人确有刑事责任,检察院将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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