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赔偿什么比例合适

破产清算赔偿什么比例合适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315人看过
导读:破产清算的赔偿比例并没有统一标准,它会受到企业财务状况、负债情况、法律问题以及清算进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赔偿时,需要遵循法定的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其次是员工薪酬和社保欠费,再次是税费,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如果同序债权不足以清偿,那么就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赔偿什么比例合适

一、破产清算赔偿什么比例合适

针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赔偿比例问题,目前尚无一致的准则或标准的统一比例来规范。这主要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负债规模、法律约束以及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破产清算环节中,赔偿对象与顺序都有着明晰的法律规定。首要任务便是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受益债务,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

1.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残疾补贴、抚恤金等相关费用;

2.需要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向职工发放的补偿金

3.破产人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比例无统一标准,受企业财务、负债、法律及清算进展影响。赔偿遵循法定顺序:先破产费用与共同债务,再员工薪酬、社保欠费,次为税费,最后普通债权。同序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清算赔偿金是否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的赔偿金无需缴纳相应的税费。

具体来说,个体劳动者由于与雇主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的补偿收益,若该收益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之内,则将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而,对于超出此限额的部分,须依照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发出的第178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精确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清算赔偿的首要任务为:1.支付破产费用:该类费用主要包括破产后所有相关的司法程序费用以及用于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要的花费等等。2.清偿共益债务: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后的程序中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集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的特点。3.确保职工债权:这里的职工债权不是单独指某位员工的个人权益诉求,还包括职工的工资收入、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各类福利待遇。4.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这两部分费用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的义务,必须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5.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这类债权是指没有任何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上所述的优先级顺序依次进行清偿。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在前一个顺序的债权得到了全额清偿之后,才能开始对后一个顺序的债权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赔偿比例无统一标准,受企业财务、负债、法律及清算进展影响。赔偿遵循法定顺序:先破产费用与共同债务,再员工薪酬、社保欠费,次为税费,最后普通债权。同序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