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关于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之原则,应当遵循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限定继承原则,即只有在作为债务人的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于他生前已经产生却尚未清偿的债务,才有可能通过遗产继承制度进行清理和解决。
其次是遗产已经分配完毕但仍有余债未还之时,倘若存在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多个遗产承受人,首先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利用其自身所获之遗产偿付相应的债务;
如若还有残留债务未能清偿,则随后可根据余债金额剩余部分,以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均等的比例为基础,对他们各自获得的遗产进行拨款进行偿还。
再者,如果某些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情况下,他们将不再履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第四个原则是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这意味着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都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后,他们须按照自己所能拥有的那些积极财产的比率,来共同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责任。
最后,实施遗赠并不妨碍债务之清偿,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人在接受遗赠的同时也需要负责处理并偿还被继承人所负有的那些债务。
此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确保预留一定的份额用于债务的偿还,以保证遗产继承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什么原则
在处理逝者留下的债务问题方面,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限制继承原则。
这意味着如果遗产已经被分割并有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存在的话,那么他们的顺序应该为:
优先让法定继承人用自己所能获得的遗产去履行债务;
然而当法定继承人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时,剩余的负债就需要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他们在遗产中所占取的比例来负责偿还了;
如果有人选择放弃继承或者接受遗赠,那他们就无需再负担还款的义务。
然后是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各继承人之间应当按照各自所获取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承担逝者所欠下的债务。
接下来是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原则,意思是在处理遗赠事宜过程中,不会对债务的清理产生任何影响。
最后是债务不得影响预留份额原则,这是指若遗产中已预先留出某部分作为特殊用途,则给定数额内的债务不能超越这个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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