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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管辖部门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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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2298人看过
导读: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作人员涉及到受贿行为的犯罪问题,其调查处理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后,再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公诉。此类犯罪行为被归类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范畴之内,因此在管辖方面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管辖部门是哪个

一、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管辖部门是哪个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作人员涉及到受贿行为的犯罪问题,其调查处理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后,再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公诉。此类犯罪行为被归类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范畴之内,因此在管辖方面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一规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新标准有哪些

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犯下的受贿罪,我国法律制定了明确的立案标准。即当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时,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较大数额”,从而满足立案追诉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非国家公务人员若能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或者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产据为己有,只要其受贿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那么就应该被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作人员涉及到受贿行为的犯罪问题,其调查处理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后,再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公诉。此类犯罪行为被归类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范畴之内,因此在管辖方面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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