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继女是否有权分我的财产
在讨论对于养子养女的遗产继承问题上,是否具有合法的继承权益,必须要考虑到他们同养父母之间的照顾及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养父或是养母与接受他们的抚养与教育的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应当遵循法律规范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换言之,只要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真正的抚养关系,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这两者的关系就会被视为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亲属,享有如同自然血缘父母与子女之间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以及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养子女在法律上都有资格参与养父母的遗产分割。
根据我国司法界的实际案件来看,只有同时满足如下三项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为养父母子女之间确实存在抚养关系:
(1)当生父母再次结婚时,作为子女的养子女应当属于未满成年人阶段;
(2)作为养父母的一方,应当承担其提供给养子女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
(3)抚养事实的延续时间应该够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所挣的钱
鉴于您提及的关于继女能否继承继父母所遗留财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仅需满足条件,即他们与继父母建立起了合法而有效的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便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依法享有相关的继承权益。
国家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流程中,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以此为据,这里的“子女”包容了一切意义上的子女——无论是婚生的、非婚生的还是收养的;
也包括那些继父母和其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若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抚养关系,即可被视为拟制的血亲关系,并享有与其他亲属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养子女同样拥有参与养父母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然而,要证实上述占有抚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首先,当生父母二人决定再次组建家庭时,其所抚养的养子女必须处于未成年阶段;其次,养父母必须承担起抚养孩子所需的全部费用;最后,抚养行为必须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得到满足,才能够正式确认为法定的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