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间怎么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特征,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在实施过程中,需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遭受的处罚进行分析,即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惩罚;
同时,也需考虑其是否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此外,还应考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质状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对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也可提出申请。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夫妻分居期间借钱不还怎么办
在夫妻分居期内若有一方举债却未予偿还,且此笔债务并非用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支出,根据法律原则来说,这并不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除非债权人能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否则另一方配偶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当事人若可能受到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亦或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审判程序的,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便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