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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能否起诉要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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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697人看过
导读:补偿协议通常不包含利息,但若协议明确标注则另当别论。对于未兑现的协议,受害方有权诉诸法律。协议签署后,违约方将面临法律诉讼。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政府与被征收者就补偿方式、金额、新房产、费用、损失、期限等事项达成共识。市场评估价是专业机构依据法定程序,考虑多种因素后对被拆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
拆迁补偿款能否起诉要求支付利息

一、拆迁补偿款能否起诉要求支付利息

首先,通常情况下,补偿协议并不涉及任何利息费用,除非您们在协议中特意注明了相关内容。

如果对于已达成共识且已经明确了补偿金额的补偿协议,但却一直无法实际拿到相应款项的情况;

那么您完全有权向法院发起诉讼,以期尽早解决问题。

其次,补偿协议签署之后,如果有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中所承诺的责任,另一方便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过程中,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与需征收房屋当事人之间通过此项法规进行沟通协商,在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日期、用以替换原有房产的新房产所在地以及户型、大小、搬迁费用、临时安顿住所或周转房、停产后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多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市场评估价,即我们常说的,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这是由经过相关法律规范审核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事先制定好的估价目的、遵循精确定价原则、按照业界通行的估价流程、适当选取适合的估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之上,全面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后,对房地产在某个特定时段的客观合理价位或价值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款怎么算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补偿因拆迁而导致的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其具体标准通常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及折旧程度为依据,通过按平方米单位进行计算得出。

其次是房屋拆迁补偿价,这个数值等同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宅基地实际面积的相乘结果,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

最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方式更为复杂,它需要综合考虑合法拥有财产的评估价值以及房屋内部装修装饰商定的补偿金额两个因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协议的内容通常并不包括对于利息的相关赔偿,然而如果协议当中明确地做出了规定,那么这自然需要另行考虑。针对那些未能得到履行的协议,受害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协议签署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将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在涉及到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的问题上,政府部门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具体金额、新建房产、所需支付的费用、损失以及期限等关键议题进行深入磋商并最终达成共识。而所谓的市场评估价,实际上是由专业机构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之后,对被拆迁房屋所具有的市场价值所作出的科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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