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的窗危险驾驶罪
以下几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
第一种是行为人在道路上实施追逐竞驶活动,同时其行为属于恶劣程度的范畴;
第二种则是行为人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驾驶机动车辆;
第三种情况是行为人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载荷或者行驶速度;
最后一种则是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产生了潜在威胁。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即明确知道自己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状况的发生;
其次,行为人需要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活动,而且这些行为的性质必须达到恶劣程度;
再次,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
最后,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什么的犯罪叫侵占罪
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基本定义是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在没有获得合法批准与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务或物品、遗失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要被认定为侵占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数额较大;
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此外,该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刑法》第270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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