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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90万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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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1866人看过
导读:关于贪污罪的缓刑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2000元至10000元,情节轻微、主动交代、积极退赃并悔过,法院可考虑缓刑。若贪污超1万元但有自首或立功等减轻情节,仍可能缓刑。对于贪污1万元至5万元的工作人员,若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科研等领域有核心作用或特殊需求,理论上可考虑缓刑,但需严格控制。
贪污90万能判缓刑吗

一、贪污90万能判缓刑

关于贪污罪能否适用缓刑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倘若其贪污金额在2000元至10000元之间,同时犯罪情节轻微并能够主动坦诚交代问题,积极退还赃款且确实流露出悔过之意,法院可考虑对其判处缓刑。

其次,若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金额超出了1万元,但存在主动投案自首或立功表现等符合法定减轻情节的话,依然可能被判处缓刑。

最后,对于贪污数额介于1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国家工作人员,若其罪行具体情节较轻,能够积极退还赃款,并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领域内发挥着核心作用,具备特殊需求,亦或是存在其他特殊状况时,虽然理论上可考虑适用缓刑,但实际操作中应务必予以严格控制。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90万以下判刑几年

个人擅自贪污公款数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者,将面临至少十年有期徒刑或长期监禁,更有可能被同时剥夺财产所有权;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并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对于国家公务人员而言,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那么这就构成了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针对贪污犯罪之缓刑制度所做如下规定:如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因贪污牵涉款项达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之间,且情节较为轻微,同时积极自觉地交代罪行,彻底退还赃款且真心悔过,审判机关可以在酌情考量后,作出判处缓刑的决定。而针对那些涉及贪污金额超过1万元,但具备自首或者立功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仍然存在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然而,对于贪污金额介于1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工作人员,如果其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并且能够积极退还赃款,同时在科研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作用或者特殊需求的话,理论上是可以考虑给予缓刑判决的,但是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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