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是儿子的名字,母亲还在能要土地吗
已被确权授权给其子的那部分土地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
确权认证的仅为土地使用权部分,而该使用权乃是由家庭成员集体共享拥有,并不构成父母的个人财产。
若涉及到分家析产或双方自愿分割使用权的情况时,亦不得单独一方擅自进行变更操作。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区域的确权问题,旨在明确界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各项相关权益的具体归属情况,这也被简称为“确权”。
此外,该过程还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所涉及的土地区域进行清晰而准确的划分与指定。
这种方式有助于确保每一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具体内容都得到了明确且严格的定义与规制。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一、
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确权是儿子的名字,母亲还在能要土地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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