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探望权怎么写
1、根据协议规定,孩子将由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其中一方亲自抚养,并与该方共同生活,而由另一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以及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项开销。
2、关于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关键性的抚养费用,全部都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来说,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每月需要向孩子支付固定的生活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同时,对于教育、医疗、保险等大型的资金支出,男女双方将按照一人一半的比例进行分担。
(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由男方或者女方单独承担)3、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需要负责孩子的抚养义务,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有权随时探望其所抚养的孩子。
男方(男性)或者女方(女性)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无理阻挠,也不能无故拒绝对方的探望要求。
关于探望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
即已经离婚的父母及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
是指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双方达成的有效协议中的实质性条款。
(三)探望权的恢复:
是指在中止的情形消除之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探视权怎么定
探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父母双方身份信息;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议离婚探望权怎么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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