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征收营业用房补偿标准怎么算
关于营业用房的拆迁补偿设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也称为房屋重置费用),该项款项主要用于弥补因拆除营业用房而给所有权方造成的损失,这部分补偿金额将按照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予以计算;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主要根据营业用房内住宿者的数量及期限进行划定档次,并根据此档次情况向被拆迁户提供相应的月度补贴;再者就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笔款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居至城市周边地区或者拒绝接受拆迁方提供的安置住房等;
最后,拆迁补偿总金额还可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以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所构成的公式作为依据来计算得出:
即房屋拆迁赔偿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本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国有土地征收要怎么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有土地征收营业用房补偿标准怎么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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