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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的房子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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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775人看过
导读:拆迁户房产与商品房之间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主要差异表现在土地来源、产权结构和建筑品质上。拆迁安置房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产权可能不完整,建筑品质相对较低;而商品房则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土地,拥有完整产权,且建筑品质通常较高。
拆迁户的房子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拆迁户的房子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以下为两者之间的本质性差异:

首先,就土地来源而言,拆迁安置房的取得依循的是划拨制度,

然而,商品房开发企业则是通过土地出让的渠道获得土地资源。

其次,在产权结构方面,部分安置房所拥有的并非完整的产权,即虽然可以享有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必然附带完全的土地使用权。相比之下,商品房的产权结构则较为完善,涵盖了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再者,从建筑品质来看,由于安置房通常受限于建设成本及收益,进而使得它在建设过程中难以实现如同商品房那般的高标准品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拆迁户的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被执行人把财产转移别人名下你需要提供对方在司法判决后,转移财产证据

如果对方转移财产属实,其转移财产行为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必须履行给付赔偿义务。

对方如拒不执行的话,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需要说明的是,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受法律保护,不能充当任何赔偿,比如:必备的生活必需品,儿女给的赡养费,因公受伤给的抚恤金养老金等等因人身权产生的利益。

离婚前把财产转移到别人的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他人欠债,把财产转移到别人的名下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否则,难以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户的房子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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