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获利不多怎么判决?
诈骗罪获利不多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按照拘役或者是按照管制来进行判决的,诈骗金额不大并且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的,则不构成诈骗罪,但会按治安案件处罚。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诈骗罪涉及金额不大在三千元以上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公安机关追回诈骗案的赃款后怎么处理?
1、公安机关追回诈骗案的赃款后,可以会将赃款返还给被害人,也有可能会上缴国库。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诈骗案退赃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退赃人员。因为涉嫌犯罪被关押,家属可以代为退赃,这和本人退赃是没有区别的,一样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减免措施。退赃后,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为被害人申请取保候审;
(2)阶段退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
(3)退赃方式的选择。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方式比较好。
三、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构成,但是获得的利益并不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来处罚的。诈骗罪获利不多怎么判决,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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