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

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189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不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

一、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

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欠款的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通常情况有两种,具有还款日期的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12年的欠条还可不可以起诉

12年前的欠条,只要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债权人就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2年前的欠条,可能已经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债务人虽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可拒绝履行其义务,但债权人丧失的仅仅是胜诉权,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法院受理后,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但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也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对于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可不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1、寻找中断时效的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可不可以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与债务人协商还款计划或还款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履行届满时再开始计算,就可不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债务人自愿履行后,也不得再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主张返还。

3、保留债务人同意履行的证据。

如果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不可以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录像等。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欠货款多长时间可不可以起诉

对方拖欠的货款到期,索要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就可不可以起诉,没有起诉期限的限制。

但是法律规定有三年诉讼时效,因此当事人应当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当事人是可不可以以诉讼时效提出履行抗辩的,但并不代表对方一定不需要还款,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货款拖欠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起诉,即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享有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就会丧失法律保护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对于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不可以随时向债权人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不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欠材料款3年可不可以起诉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