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孕妇盗窃怎样处罚

孕妇盗窃怎样处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44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孕妇盗窃怎样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孕妇盗窃怎样处罚

一、孕妇盗窃怎样处罚

盗窃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是孕妇盗窃,依法给予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未成年人盗窃怎样处罚

犯罪的定性标准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要视其具体年龄来量刑,对照成年人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盗窃案没破怎样处理

盗窃案没破侦查机关会继续侦查,但如果已经抓到了人,但在规定的时间没有破案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明犯罪实事的证据,那么就需要立即释放。

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是不会受到时效的限定,但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此,盗窃案没破侦察机关会继续侦查,但是存在犯罪嫌疑人,对其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的,应该立即释放。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孕妇盗窃怎样处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