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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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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190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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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威胁,就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能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处罚也会比较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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