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

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023人看过
导读:只要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会通过网上追捕的方式抓捕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罪就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而挪用公司的财物,这种行为是会让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如果对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

刑事案件没有抓到人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

1、刑事案件没抓到人,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追捕在内。

2、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子不会撤销,也无法审判。对嫌疑人进行抓捕,直至破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方面: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方面: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

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

三、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

挪用资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罚轻。

综上所述,我们对挪用公款找不到人怎么办有了大概的了解,只要挪用公款逃跑的,那么执法人员是可以通过网上追捕的方式抓捕犯罪嫌疑人,从而尽早可以让犯罪分子承担起该有的责任,构成犯罪轻者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进行判决的。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贪污受贿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贪污受贿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贪污受贿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