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3150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就应当予以立案,并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储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