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判 ?

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判 ?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262人看过
导读:管制期间又犯罪那么法院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量刑,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需要执行的刑罚。
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判 ?

一、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判?

管制期间又犯罪那么法院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量刑,具体的理由如下: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1、一般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与有期徒刑、拘役等一样,管制也属于一种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也是需要遵守现行法的规定的,若是实施了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有可能会再次受到处罚。刑罚执行机关,若是发现犯罪分子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需要依法上报。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401次阅读
  • 在被监管期间再次犯案的量刑方式如下: 若罪犯在拘役期间再次犯罪,应就其新罪进行审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综合考虑其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新罪应受的处罚,以确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此处理方式确保了法律对再犯行为的严肃处理,并维护了刑罚的公正性。
    2024-04-06 1241次阅读
  • 2023.03.22 1311次阅读
  • 412次阅读
  • 管制期间又犯盗窃罪的,根据盗窃罪的具体犯案情节对作出判决,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原判的管制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03-01 1226次阅读
  • 2023.03.02 2017次阅读
  • 450次阅读
  • 管制期间再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一、新罪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新罪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押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满释放后再执行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三、新罪也被判管制,与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
    2024-02-28 908次阅读
  • 2023.03.10 1605次阅读
  • 44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