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诈骗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6417人看过
导读:诈骗罪既遂标准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犯罪行为人取得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是行为人开始实施诈骗行为的,那么只能认定为诈骗罪成立,如果是取得财产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既遂。
诈骗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实施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行为后,实际占有公私财物,对公私财物无合法根据的占有达成的即构成诈骗罪的既遂。诈骗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属于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之一,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的时候,那么该犯罪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