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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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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744人看过
导读:成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需要根据拆迁补偿的方式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选择货币补偿的,那么就需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被拆迁房屋的具体面积,如果是选择产权调换的,那么就需根据户口人数来确定。
成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以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无论是选择何种方式予以拆迁补偿,都需要按照法定的政策标准来计算,如果是选择货币补偿的,那么就需要首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之后再根据相应的政策标准来计算总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果是选择产权置换的,那么就需要根据人口数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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