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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怎样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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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134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要想估价,首先是需要拆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选择评估的结果,然后就是由拆迁人委托评估的机构,接下来相关的工作都是由评估机构来完成的,比如说勘测,然后才能够初步的出具报告。
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怎样估价?

一、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怎样估价?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5、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二、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哪些?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比照物,实践中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房屋以及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申请使用其它估价方法。

2、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是需要对房屋的价值来进行评估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计算出来,最终的补偿的标准均为补偿的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净租面积以及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综合来认定的,通常情况之下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委托相关的评估机构来对其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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