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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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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318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

一、《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

验收是什么

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历尽千辛万苦而建造的工程,无论是谁也不想这一工程出现什么问题,而验收工程就是该工程上岗之前的一次大体检,因此一定要完整、细致,才能确保建筑工程历经多年而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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