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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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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339人看过
导读:集体产权房拆除可能需要赔偿损失,根据规定,赔偿义务人可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若是拆迁方采取暴力方式拆迁,且此拆迁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失,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集体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一、集体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1、集体产权房拆除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若是拆迁方采取暴力方式拆迁,且此拆迁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失,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的流程为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协商、拆迁并执行补偿协议。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协商

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4、拆迁并执行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即使房屋属于集体产权房,也有可能会被拆迁,根据规定,只要集体产权房并没有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也没有被认定为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将补偿款下发给被拆迁方,若是不予补偿可能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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