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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固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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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054人看过
导读:并不是固定的。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是会收取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用的,律师费用和案件的复杂程度、委托人的需求、标的额的大小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也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去决定。
青岛离婚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固定的吗?

一、青岛离婚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固定的吗?

并不是固定的。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二、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三、案件再审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案件再审也是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的。再审又是一个程度,通常也需要交律师费的,律师是不能保证案件结果的。另外,如果之间有约定,那是可以不收律师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如果双方就离婚的各项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去处理,这个过程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辩护律师来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这个过程是需要收取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的,律师费的金额和很多因素有关,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需要双方充分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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