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诚然,对于已达18周岁的子女而言,尽管您已然是成年人,然而在缺乏稳定的经济支柱和独立的收入来源情况下,您需慎重作出选择。在现阶段,为了确保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您需要继续接受教育并完成相应的学业任务。若您决定独自面对生活,那么您将面临诸多困难,例如如何解决日常生活所需以及如何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等问题。因此,我建议您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一位合适的监护人来照料您的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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