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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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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44人看过
导读: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犯罪嫌疑人逃跑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可能会在网络上来进行公告,然后进行网络追逃。但也必须要是犯罪行为,且犯罪事实清楚。

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

一、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

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批捕在逃资料有可能会在网上公布,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二、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具体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但是可能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听到消息之后就逃跑了,所以需要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比如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可以采取网络追逃的方式来处理,但是上网通缉需要具备条件,比如犯罪事实非常清楚,就是其中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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