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怎样的

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401人看过
导读: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应该以登记的方法进行公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特殊动产的登记有明确规定,特殊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等,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我国,特殊动产一般都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像航空器、交通工具等。
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怎样的

一、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怎样的?

特殊动产的公示原则是以登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特殊动产交付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特殊动产交付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一般的动产,物权从交付以后就设立,但是特殊动产除外,特殊动产跟不动产一样,产权的设立、变更等都要进行登记。除此之外,特殊动产跟一般动产没有什么较大的差别,比如特殊动产也可以依法抵押,交付方式也是简易交付,直接交付两种。


网站地图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