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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邀约的意思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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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238人看过
导读:撤销要约的意思是,在要约生效,但是受要约人还没有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以非对话的方式撤销要约,必须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撤销邀约的意思是怎样的

一、撤销邀约的意思是怎样的?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条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三、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虽然可以依法撤销,可是,如果受要约人已经做出了承诺,并且为履行合同进行了相应的准备工作,或者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能撤销的,单方面撤销要约的行为就不合理,如果给受要约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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