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对方 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专业解答要约是商事活动中订立合同的重要手段,它需具备明确具体的内容和约束意图。当要约人收到积极承诺后,将受其设定的义务约束。合同成立并非仅限于正式的要约与承诺,非正式的沟通方式也被视为有效交流途径。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要约是什么意思通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的意思是: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规定中,合同的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专业解答要约的撤回指的是在要约进行发出以后,但是还没有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然后对要约进行撤回,也就是说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让其失去了法律的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指已经到达了要约人,但是在合同成立之前进行撤销。
专业解答要约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要约人和受要人不再有约束,称为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要约人没有按照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在承诺期满之时,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律师解析 一项订约的建议要成为一个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如不具备这些条件,作为要约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 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 所谓确定的是要求必须明确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产生歧义。
律师解析 现金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现金的方式,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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