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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抗诉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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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4266人看过
导读:对于抗诉成立条件有,必须要有新的证据,而且此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再者就是原判决基本事实缺少证据来证明;以及还有主要的证据是属于伪造的或未经过质证的,这都是可以提出抗诉的。
对于抗诉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对于抗诉成立条件有哪些?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抗诉的形式有哪些?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抗诉必须要由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来,而且在抗诉时也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只有证据齐全能够推翻之前的结果,那么这次抗诉就算是成立的,所以,案件的判决必须要公平、公正,即使有错误也需要立即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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