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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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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8071人看过
导读: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样也是有效力的,对于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是否有产权证两者是没有必然的关系;但在符订合同时就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出现强迫或者是欺骗的情形存在。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一、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房屋无房产证明,但其交易并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租赁合同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进行签订,如果存在房屋没有产权证的话,那么就需要事先的告知承租人,即使没有此证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事先的告知而让承租人的权益受损那么是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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