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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房屋转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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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888人看过
导读:租赁期间房屋转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力,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租赁期间,房屋存在转卖或者继承的,其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也属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租赁期间房屋转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力吗?

一、租赁期间房屋转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力吗?

租赁期间房屋转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力,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将房屋转卖的,是不得对抗之前已经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的,特别是对于因私自解除租赁合同而导致对另一方进行侵权的行为,还需要按照房屋租赁协议规定违约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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