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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高龄继承程序困局,高效化解房产继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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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1.02 · 20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120000MD0397674P
咨询电话:400-0073-869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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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是深耕家事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曾办理一起高龄相关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自行奔走两年,因年逾九旬的外祖母行动不便无法到场,始终没能推进房产继承过户。律所指派专人组成办案组,调整常规思路通过诉讼调解路径推进,最终帮当事人顺利完成房产继承确权,化解了长期的继承困局。

作为家理全国战略在华北布局的关键载体,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始终以“只为家的幸福”为愿景,依托总部沉淀多年的婚姻家事专业服务体系,结合天津本地司法实践适配调整,为本地客户提供标准化与个性化兼具的家事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家理整体已服务全球客户30余万人,办理案件超10000件,拥有100余人的专业办案团队,多位执业年限超10年的资深律师深耕家事领域,搭建起覆盖婚姻诉讼、婚姻非诉、家事纠纷、分家析产、继承纠纷、财富管理的完整业务体系,依托创新推行的“2+2”专属服务团队模式,构建“核心主办+多维支持”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搭配独家35步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实现案件全流程节点可追溯、进度可把控,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一站式的家事法律服务。

开篇案情简介

本案为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夫妇先后离世,遗留一套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产,法定继承人仅为我方当事人与年逾九旬的外祖母。外祖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相关机构办理继承手续。当事人自行奔走两年,始终无法满足公证继承要求的全部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处理无异议的条件,房产过户事项长期陷入停滞,继承确权完全无法推进。经当事人多方了解相关家事领域专业服务情况后,委托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处理该案,律所随即指派姜春梅、陈晶律师,以及律师助理董炳文组成核心办案组承办本案。当事人核心诉求为完成案涉房产的继承确权,顺利办理后续产权处置手续。因外祖母无法亲自参与各类公共服务程序,案件前期便面临公证处不予受理、常规继承路径完全走不通的现实障碍,若继续沿用原有非诉方案,房产确权将持续搁置。办案团队同步协调部门主任与客服人员组成支持梯队,为案件全流程推进提供保障。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于两个维度:其一为实体层面的案涉房产继承份额划分,多方继承人就遗产分配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需达成一致;其二为程序层面的现实障碍,高龄继承人外祖母完全不具备亲自到场参与继承公证、司法程序的客观条件,常规法定继承办理路径完全受阻,若继续沿用公证渠道,继承过户将持续停滞,当事人长期无法实现房屋确权,各方权益均难以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本案核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依法享有均等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民事诉讼程序中允许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及调解程序,在保障各方权益、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继承人可就遗产分割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方案,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出具的生效调解书具备物权变更效力,可直接作为不动产过户的合法依据,无需所有继承人另行到场完成公证手续。

律所代理策略

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接到委托后,依托家理成熟的家事案件标准化处理流程,第一时间启动全维度案件研判,没有沿用当事人此前尝试的常规公证继承思路,而是结合案件核心矛盾定制分层解决方案。首先由核心办案组全盘梳理案件全事实脉络,归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材料、两年间当事人办理继承受阻的全部沟通记录、外祖母身体状况相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全套证据,对案件的法律风险与实操阻碍完成全面预判,向当事人客观释明公证路径与诉讼调解路径的实操差异,同步疏导当事人长期办事碰壁积累的焦虑情绪。随后办案组避开完全走不通的公证路径,确立以法定继承诉讼调解为核心的办案思路,提前预判高龄继承人无法亲自参与司法程序的各类潜在问题,提前与外祖母及其子也就是当事人的舅舅沟通委托诉讼代理的完整安排,确认委托授权的合法性与自愿性,提前整理齐备委托代理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证据梳理阶段,办案组对照家理35步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的对应节点,逐一核验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材料等核心证据的有效性,编制完整证据目录,明确每一组证据的证明目的,起草起诉状、代理意见等全套诉讼文书,将诉讼调解作为破解程序障碍的核心突破口。庭审过程中,办案组逐项提交案件相关证据,就继承人范围、遗产范围、委托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向法庭充分陈述代理观点,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案件特殊情况与解决方案的合规性,推动各方围绕遗产分割开展协商,引导各方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方案。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属于被继承人夫妇的合法遗产,法定继承人为我方当事人与年逾九旬的外祖母,此前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办理继承两年未完成过户,外祖母委托其子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各方达成的遗产分割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最终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案涉房屋由我方当事人单独继承,当事人向外祖母支付遗产折价款100000元,各方就案涉房产的遗产处置再无其他争议。当事人持生效调解书顺利办理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困扰两年的继承过户难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各方继承人未产生额外矛盾,遗产处置全程无对立冲突,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实务启示

在家事继承纠纷领域,除实体层面的份额争议外,时常伴随继承人高龄、行动不便、身处异地等各类现实程序阻碍,常规的公证继承路径往往难以适配特殊情况的需求,仅凭当事人自行摸索办理很难突破困局。家理依托长期处理万余件家事案件沉淀的实务经验,针对该类继承纠纷已经形成成熟的标准化处理方案,无需强行要求行动不便的高龄继承人到场,可通过合规的诉讼调解路径打通继承过户的全部流程,兼顾各方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内部冲突,避免诉讼程序对亲情关系造成额外损耗。作为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家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始终将“情、理、法”三者结合的服务逻辑融入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充分考量家庭关系的特殊性,为不同场景下的家事纠纷提供兼具合法性与人文关怀的定制化解决方案,适配不同客户的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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