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两家公司/单位卷入了合同纠纷。原告公司与被告(个人)因电池买卖产生争议,被告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为由,长期拖欠数万元货款未付。原告公司一筹莫展之时,委托了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的刘海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刘海平律师有着二十余载法律行业深耕经验,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领域声誉卓越。在合同纠纷方面,他更是经验丰富,承办案件占比约70%。
接受委托后,刘海平律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发现,双方虽无正式买卖合同,但被告曾签署《对账单》确认了欠款总额,并另行出具了《付款协议书》,明确承诺在2023年10月底前通过“退货”或“结算”的方式厘清债务。这构成了被告付款的明确约定。
庭审中,被告辩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在质保期内,主张退货抵扣并索赔。刘海平律师指出:被告签署的《付款协议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依据;根据该协议,被告负有在2023年10月31日前退回电池的义务,否则即应支付货款;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在约定退货期限前行使权利,其在此之后的部分退货行为,不能免除其按约付款的责任;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抗辩,因其未在法定期限内通知且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纳。刘海平律师紧扣双方书面协议,主张合同严守原则,将案件焦点从产品质量争议引导至被告是否依约履行付款/退货义务这一明确的法律事实上。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海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付款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时间退回电池,应支付货款。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数万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基本获得全部支持。
当事人家属拿到判决书时,看到的不仅是结果,还有那些被认真对待过的辩护意见。刘海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让家属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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