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不少情侣会选择同居,在这个过程中,金钱往来是很常见的。有时候一方会给另一方钱,可能是日常开销、特殊节日的红包,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的支出。但要是两人最后分手了,之前给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这是很多人在面临感情破裂时会纠结的问题,毕竟涉及到自己的财产利益。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明确金钱性质是关键
同居期间给予的钱能否要回,得先看这笔钱的性质。如果是赠与,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送的红包或者礼物,一般就不能要回了。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了。举个例子,小张在情人节给同居女友转了5200元表达爱意,这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分手后小张就不能要求女友返还。但如果是借款,那就不一样了。比如小王在同居期间借给女友5万元用于她家人看病,并且有借条或者转账备注说明了是借款,那么分手后小王是可以要求女友还钱的。
二、借款要回的操作方法
如果是借款,想要要回钱,首先得有证据。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有了证据后,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对方还钱。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投诉。比如向对方所在单位反映情况,借助单位的力量促使对方还钱。不过投诉这个方法要谨慎使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如果还是不行,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了。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决是否支持还钱的请求。
三、赠与能否撤销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赠与完成后不能撤销。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小李给同居男友买了一辆车作为礼物,后来男友动手打了小李,这种情况下小李就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车辆。不过要注意,撤销赠与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共同生活支出的处理
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活的支出,比如房租、水电费等,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因为这些支出是双方共同受益的。但如果一方承担了大部分费用,而另一方很少承担,在分手时可以适当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小赵和女友同居,房租一直是小赵支付,分手后小赵可以和女友协商,让女友适当分担一部分房租。
同居期间给予的钱能否要回,情况比较复杂。即使成功要回了钱,后续也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对方不履行判决怎么办,会不会有新的纠纷产生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让人头疼。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财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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