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许,本期望丈夫能有所改变,可判决后两人关系不但没缓和,反而持续恶化,长期分居。无奈之下,她再次起诉离婚,还想争取子女抚养权。
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杨丹慧律师(执业证号:14408201711522233)接手此案。案件有三个关键争议点: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达到法定离婚条件;二是婚生子由谁直接抚养更有利;三是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构建感情破裂证据链
杨丹慧律师深知,对于第二次离婚诉讼,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关键。她重点组织证据,证实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且毫无和好迹象。依据“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这一法定情形,大大提高了判离的可能性。
论证抚养权归属优势
在抚养权争夺方面,杨丹慧律师提交证据表明孩子长期跟随黄XX生活,而且黄XX有稳定的工作和居所,为孩子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她主张维持现有生活状态对孩子最为有利,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合理主张抚养费
根据对方曾是厨师的收入情况以及本地生活水平,杨丹慧律师提出了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与他们主张的核心利益完全一致,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黄XX,抚养费数额也得到了法院支持。
普法提醒:如果遇到类似的离婚纠纷,第一步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聊天记录等。在争取抚养权时,要保留好自己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据,像孩子的学习记录、就医记录等。同时,了解对方的收入情况,以便合理主张抚养费。
结语:本案中,杨丹慧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权益。她深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的二次诉讼,关键在于系统收集分居证据、互不履责证据等,将感情破裂的抽象概念具象化。在抚养权争夺中,她紧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展示当事人在照顾孩子各方面的综合优势。杨丹慧律师作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独立承办过数百起诉讼及非诉案件,一直秉持专业、务实、尽责、高效的执业原则,其专业能力和办案思维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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