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位当事人,是个初犯,在浙江省xx县的多家店铺里,多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了衣物。涉案总价值人民币1419元,之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案子还被移送审查起诉。
最终,浙江省xx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避免了当事人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依据:
当事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坦白、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蔡泽业律师起到了关键作用。蔡泽业律师从2018年开始就在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他的执业证号是13302202010228763。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擅长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接受了当事人委托。他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他还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作案动机、到案经过及悔罪态度。
蔡泽业律师经过梳理,确认当事人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是初犯,没有任何前科劣迹,这次犯罪是一时糊涂,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构成坦白,还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涉案衣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同时额外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法律教育。
蔡泽业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他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充分说明从轻处理的必要性。
在办案过程中,蔡泽业律师持续跟进案件审查进度,配合检察机关完成补充讯问、材料核实等工作,最终推动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
本地流程:
如果遇到类似的盗窃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一般也是先接受委托,向检察机关递交手续,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然后梳理证据,挖掘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再依据法律规定提交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沟通,最后跟进案件审查进度。
证据清单:
此类案件中,证据可能包括当事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涉案物品的追回情况、退赔和谅解的相关证明、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常见误区:
很多人可能认为多次小额盗窃不是大事,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多次盗窃行为即使金额较小,也可能触犯刑法。还有人认为请律师作用不大,其实专业的律师能像蔡泽业律师一样,为当事人挖掘从轻情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本案例的处理结果不代表所有类似案件都会有相同的结果。本文仅为纪实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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