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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商事建工合同及刑辩的全流程法律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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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4 · 18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尹春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四川北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26719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咨询电话:15108273982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长期深耕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类商事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四大核心业务领域。熟悉建工工程款结算、挂靠施工、劳务争议、工程履约纠纷;擅长公司股权争议、股东责任、出资纠纷、企业经营合同争议;同时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争议化解与风险防控,并专注刑事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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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尹春梅是四川北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党员律师,执业以来办理数百件案件。她曾帮胡某厘清混杂法律关系,收回七万余元租赁欠费;也助力朱某依托表见代理规则,顺利追回二十万元工程保证金,处事严谨细致,力求为当事人适配稳妥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中共党员律师,尹春梅自2020年8月正式执业以来,深耕商事争议、建工纠纷、合同全流程法律服务及刑事辩护领域,始终秉持“法理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核心准则,累计办理案件超500件,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负责任的办案风格,先后获评2024年度律所优秀律师、2025年度律所优秀党员律师,是蜀地法律服务领域兼具商业视角与法律专业精度的实务型律师。

尹春梅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四川北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成都市新都区“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工作站调解员、新都区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

执业来,她形成了“精细化全流程管控”的独有执业风格:从案件接收后的事实梳理、证据组织、法律检索,到文书撰写、庭审代理、执行及再审救济全环节建立标准化办案思路,擅长快速锁定争议焦点,精准识别案件风险,客观评估案件走向,绝不夸大诉讼预期,始终为当事人设计性价比最优的解决方案。

在非诉服务领域,她常年担任多家企业、学校、社区法律顾问,跳出纯法律思维局限,站在经营视角提前排查交易漏洞、用工隐患、股权风险,帮助客户实现“事前防风险、事中控损失、事后稳维权”的全周期风险防控。在诉讼业务层面,她坚持垂直深耕、专项精进的原则,只深耕自身熟稔的专业赛道,力求将建工、商事、合同、刑事辩护类案件做精做透,为当事人输出稳、准、高效、低风险的法律解决方案。

一、胡某甲租赁合同纠纷案:精准击穿时效抗辩,锁定租金支付责任

案涉金沙江某水电站工程中,原告胡某甲提供车辆带司机为项目提供石料运输租赁服务,相关方出具结算单确认应付租赁费7.2万余元但逾期未付。原告初始起诉时将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一并列为被告,却面临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复杂局面:既需厘清工程分包、班组权责的边界,又要应对第三人王某甲提出的“案涉债务属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的合伙债务”抗辩,原告的债权实现一度陷入主体混杂、责任推诿的僵局。

案件核心难点在于:无分包公司盖章确认的个人签署结算单,难以直接关联到工程分包方的付款责任,同时对方提出的合伙债务抗辩极易稀释单一债务主体的偿付义务。尹春梅采取“争议焦点靶向锁定”策略,首先引导当事人主动撤回对总承包单位的起诉,剔除无关诉讼主体以简化法律关系,随后通过核对全部证据的时间线,精准捕捉到债务发生时间与合伙协议签署时间的核心逻辑差。

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租赁债务发生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共同管理起始时间之前,不属于合伙债务,判决第三人王某甲全额向胡某甲支付7.2万余元租赁费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违约方承担。本案为建设工程领域零散租赁类小额权利人的债权追索提供了清晰的权责界定思路,避免了因多重法律关系混杂导致的权利人维权空转,大幅降低了小额商事争议的维权时间成本。

二、朱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锚定表见代理规则,全额追回工程保证金

朱某向项目授权负责人顾某转账支付20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后,始终未获得进场施工通知,多方催讨保证金时遭遇三方主体互相推诿:建筑劳务公司辩称未收取款项、顾某行为系个人行为,顾某主张款项已转交第三方,某建工集团则主张自身并非合同相对方无需担责,当事人20万元保证金的回款路径完全受阻。

案件核心难点在于无资质个人签署的工程分包协议自始无效,在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如何突破“款项未流入公司公户”的抗辩,让具备偿付能力的建筑劳务公司直接承担返还责任。尹春梅采取“代理权外观要件锚定”策略,绕过各方关于款项流向的无效抗辩,将核心论证逻辑聚焦于建筑劳务公司出具的全权授权《授权委托书》,紧扣相对人善意无过失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组织完整证据链。

最终法院认定顾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判决建筑劳务公司全额向朱某返还20万元保证金及起诉后的资金占用利息,当事人的全部合法诉求得到支持。本案为建设工程领域中持有项目全权授权文书的主体对外缔约行为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典型参考,打破了“未公户收款则公司无责”的常见商事抗辩惯性,帮助中小工程从业者避开了维权时的主体选择误区。

作为深耕本地司法服务一线的党员律师,尹春梅始终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执业底层准则,连续获评律所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律师的背后,是她对每一起案件全流程精细化管控的坚守,也是她主动参与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的责任担当。执业至今,她既可以站在企业经营前端为客户搭建合规风控防火墙,也能在争议发生后以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对本地裁判尺度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始终是值得市场主体、普通当事人托付的靠谱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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